中国移民申请人拟诉加政府

  外媒报道,10名希望通过投资移民加拿大的中国人近日表示,将就加拿大政府近期“取消投资移民项目”的决定起诉加政府。有专家认为,他们胜诉的机会微乎其微。

  不能接受“一刀切”

  加拿大政府今年2月出台的2014至2015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出,决定终结联邦投资移民和联邦企业家移民这两个项目,提请议会批准。废除的主要原因是两个项目下的移民对加拿大经济贡献有限。

  据报道,这10名原本希望通过投资移民加拿大的中国人表示,加政府“一刀切”取消投资移民项目的做法“不公平且失信”,将寻求起诉加政府。

  报道援引一名杜姓申请者的说法,自己符合旧案申请条件,为移民加拿大已准备多年,加政府说取消就取消,他们不能接受。这些人中有的2009年就提出了移民申请,有的已在加拿大购置房产,有的已将孩子送到加拿大读书。

  目前看来,决议获议会批准“毫无悬念”。通过后,将有积压多年的6.5万多名申请人受影响。其中来自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申请人约占7成以上。

  错失其他移民途径

  加拿大政府4日回应称,如果决定实施,联邦政府对被“一刀切”的申请者的相关费用全额退款,“我们认为这是公平且公正的安排”,“除了投资移民,我们还提供包括联邦技术移民和联邦技术行业计划在内的途径可申请移民加拿大”。

  对此,北京和中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裁王力民分析,对于投资人来说,最大的损失不是金钱成本,而是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他说,这些投资移民申请者不仅面临资产重新配置、子女教育规划被打乱,而且错失了其他移民途径。他们中有少部分人仍然可以转投加拿大其他移民项目,但有相当一部分人因为没有语言、年龄等优势,丧失了申请部分热门项目的机会。

  胜诉机会微乎其微

  投资移民申请人胜诉的机会微乎其微。此前有申请人起诉加拿大政府,要求赔偿其申请被拒绝的损失,加拿大联邦法院并未予以受理。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和静钧指出,加政府叫停申请,是“回溯行为”,但并不违背“法不溯及既往”之要义。投资移民的法律性质是“要约邀请”,其形成法律契约权利义务关系在于加方受理申请后同意其移民之时,不是一申请就移民合同成立。由此来看,仅是要求加方处理“积案”为由起诉,不仅不可诉,而且也不存在任何胜诉的可能。蒋洁张大成杜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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