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通报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情况 涉及餐具、绿豆糕

新安晚报 安徽网  6月6日,据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市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该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肥西县上派欣鑫私房菜馆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盘子),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肥西县上派欣鑫私房菜馆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杯子、碗),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私房菜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警告。

合肥市瑶海区客云集快餐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碟子),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肥市瑶海区客云集快餐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碗、小碗),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警告。

合肥渝德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碟子、杯子、碗),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警告。

合肥顺心食品厂生产、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佳爱家生活超市经营的芝麻绿豆味糕,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29日,经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肥顺心食品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佳爱家生活超市经营的芝麻绿豆味糕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编辑 彭玲